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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租赁诈欺案时有发生

  抵押变卖获利215万元

  王经理赶紧通过租赁车辆上装有的GPS定位装置进行查询,发现其中一台在湖北省汉川市。今年1月3日,王经理带人赶赴汉川,找到车后,用备用钥匙将车开了回来。

  回到襄阳的王经理还来不及庆幸,便被汉川市警方找上门来。原来这辆车现归汉川人罗某所有。2011年8月,在武汉从事典当业的罗某用10万元抵押金从一名襄阳人手中收押了这台车。罗某发现车“被盗”之后,立即向汉川警方报警。

  自己车行的车被人骗卖了,自己还成为犯罪嫌疑人。王经理立即向襄阳警方报警。

  樊城公安分局经侦中队立即介入此案。调查结果令警方吃惊,被骗的租车行仅襄阳市就涉及3家,被骗车辆全系奔驰、别克等中高档价位车辆,被骗台数达到10余台,金额300余万元。

  经审查陈旭明历次租车登记,警方发现陈旭明11月最后租车记录是先电话联系,然后一自称是其女朋友的女子用身份证登记租用。而此身份证的最后使用记录出现在广东。

  今年1月31日,在广东警方的协助下,樊城警方在汕头市一间出租屋内将陈旭明及其女友抓获。2月3日,陈被警方押解回襄阳。

  经查,2010年以来,陈旭明先后从襄阳市区3家汽车租赁公司承租轿车17台,然后利用虚假身份将这些车辆以抵押贷款、典当借款和偿还债务等形式,抵押给武汉、孝感、随州及襄阳本地的多家典当行、公司及个人,共获得赃款215万元。

  据陈旭明交代,抵押、转卖车辆所得的215万现金,已全部被他挥霍。

  截至今年3月23日,除一辆车因交通事故被交警部门暂扣外,警方共成功追回赃车15台,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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